古组通〔2012〕26号
中共唐山市古冶区委组织部
唐山市古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在乡镇街和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才工作协管员制度的
通 知
各乡(镇)街党(工)委,区直各党委(党组)、总支,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群团各部门,区属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者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增强人才工作合力,推动人才强区战略的贯彻实施,经研究决定,建立古冶区人才工作协管员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条件
各乡镇街和企事业单位推荐一名人才工作协管员。推荐的人选必须是分管人事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或从事人事工作的中层干部,要有较好的政策水平和理论素养,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公道正派,爱岗敬业,清正廉洁。
二、工作职责
1、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工作协管员主要职责:
①学习宣传中央、省、市、区关于人才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向区委人才办反映人才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②对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研究,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和措施办法;
③按照年初人才工作计划,就本单位、本系统各项人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向区委人才办汇报;
④收集、整理、报送本单位人才工作的动态信息、经验做法、先进典型;
⑤每季度向区委人才办报送一篇以上人才工作信息和简报;
⑥在年初和年终分别向区委人才办报送本部门人才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⑦积极联系本系统、本单位的人才,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区委人才办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⑧积极配合区委人才办做好调查研究、人才资源统计、政策制定、考察交流、活动组织、沟通协管等各项工作,对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企业人才工作协管员主要职责:
①向企业传达各级党委政府的人才工作信息,如鼓励支持政策、公共服务措施、评选表彰活动等;
②代表企业向组织人事部门反映企业人才需求;
③代表企业人才向政府反映公共服务方面的要求;
④代表企业做好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日常沟通联系。
三、工作机制
1、实行人才工作协管员例会制度。由区委人才办负责召集,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交流工作,沟通情况,布置任务,研究探讨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2、实行人才工作协管员业务培训制度。区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开展协管员业务培训、考察学习等。协管员要自觉加强对人才工作政策理论的学习,不断拓宽视野,提高业务水平。
3、实行人才工作信息通报制度。每半年或年终,区委人才办将采取一定的形式,对各单位人才工作信息、材料上报情况进行通报。
4、实行人才工作协管员动态管理制度。年底区委人才办将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协管员全年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协管员,建议所在单位予以调整。
5、实行人才工作协管员推优制度。各单位要对人才工作协管员的成长进步予以关注,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对德才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同志,要优先提拔使用。
四、工作要求
人才工作协管员是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单位开展人才工作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和贯彻落实上级人才工作政策等重要职责,对做好全区的人才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协管员的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条件进行推荐,并认真填写《古冶区人才工作协管员推荐表》,乡镇街、区直单位报区委组织部人才科(民生大厦1002室,联系电话3518633),区属企业上报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职业介绍窗口,联系电话3524515),请务于4月20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附:《古冶区人才工作协管员登记表》
中共唐山市古冶区委组织部
唐山市古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13日
古冶区人才工作协管员登记表
单位: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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